3月31日,记者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得悉,2025年4月1日起,广州市一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全方面施行药品追溯码“应采尽采、依码结算、依码付出”处理。
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时,药店一定要经过扫描药品追溯码反抗实名相关,未相关追溯码的药品将无法经过医保个人账户付出。
据了解,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“数字身份证”,一般为20位数字的条形码,经过“一药一码”完成对药品流转的全流程追溯。广州市自2024年8月发动医保药品追溯码收集试点工作,经过多轮体系晋级。
本次晋级后,2025年4月1日起,广州市一切定点零售药店在出售有追溯码的医保药品时,有必要实时扫码上传信息至医保体系,购药人信息与药品追溯码强制相关。
基于此,每盒药品来历可追溯、去向可追踪,有很大作用防备“冒名刷卡”“套刷医保”等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。既防备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保途径,又能够及时阻拦反常用药行为。
广州市医保部分提示,4月1日起,医保体系将对未上传追溯码的医保药品主动阻拦医保个人账户付出。
参保人如需医保个人账户付出,需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时经过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实名认证:
2.出示医保电子凭据(参保人可经过国家医保服务途径APP、微信、付出宝、银联云闪付APP、协议银行APP等途径处理医保电子凭据申领、激活、展码);
广州市医保部分着重,购药信息将严厉遵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》要求,仅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和药品追溯,经过加密技能保证数据安全。
值得注意的是,现金购药不受限。挑选现金结算而非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的参保人仍可正常购药。